
9月5日,潜江市公安局举行督察专员任命仪式,为首批49名督察专员颁发任命书。副市长、公安局长、督察长李海东同志出席仪式并讲话。
会上宣读了市局党委关于督察专员的任命决定,李海东同志为督察专员颁发了任命书,3名督察专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2020.9.5
督察专员
任命仪式



李海东同志指出,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期间,市局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创新性的建立了“督察专员”制度,是警务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大监督格局、提升督察工作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海东同志强调,加强改进新时期警务督察工作,是确保公安机关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重要保障。作为潜江公安督察改革的实践者和开拓者,“督察专员”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站位,积极履职。

要真督真察
聚焦“两个维护”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督察,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强化督察,着眼纵深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跟进督察,切实履行好抓监督、促落实、正警风等职责,一督到底、务求实效。

要敢督敢察
坚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对歪风邪气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确保局党委决策部署有人盯有人管。

要善督善察
深入掌握最新理论、督察业务,创新督察渠道方法,努力提高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作为直接对督察长负责的“督察专员”,要代表市局帮助本单位民辅警、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向基层传送市局党委的关怀和温暖,拉近市局党委与基层的距离。
各警种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督察专员”履职,自觉接受监督,狠抓整改落实,提升督察工作质效,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