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经济性裁员应对处置方案

2024/03/19 3.0k 阅读 199 点赞

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引导和协助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实施裁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防范裁员可能引发的风险。现制定企业经济性裁员应对处置方案,为企业提供裁员指导及就业服务。具体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印发〈为拟裁员企业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绿色通道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潜入社办发〔2023〕9号)《潜江市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总体预案》等制定本方案。

二、企业规模性裁员规模情形的界定

企业规模裁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法定裁员情形,可以裁员:

(一)四类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裁员规模。确需规模裁员企业要依法裁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对规范企业裁员作出了具体规定。企业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行为。确需规模裁员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实施裁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防范裁员可能引发的风险。

三、应对措施

企业出现规模性裁员风险后,人社部门及时介入,深入企业调研,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帮扶,稳妥处理好企业规模性裁员可能引发劳动关系风险,维护就业局势稳定。

(一)事先监测预警。紧抓失业动态监测、重点企业用工监测等工作,准确掌握企业岗位变化情况,加强对就业失业形势的分析研判。围绕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工作,及时发现企业规模性裁员情况。密切关注劳动争议案件、企业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等情况,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新变化,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掌握企业裁员风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对接、指导协调。(责任单位:就业局、仲裁院、社保局、监察支队)

(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企业申领稳岗补贴,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尽量减少失业人员数量,力争不裁员或少裁员。(责任单位:就业局)

(三)指导企业裁员备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履行民主及报备程序,指导企业依法裁员,严格把关,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

(四)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相关手续,使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就业局)

(五)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妥善处理企业规模性裁员中遇到的劳动关系问题。因裁减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的,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举报、投诉。(责任单位:仲裁院、监察支队)

(六)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绿色通道。建立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调处中心和劳动争议速裁机制,实行案件快立机制,将立案审查模式改为立案登记模式,可以容缺受理。建立流动、派驻仲裁庭制度,在企业密集、用工规模大的工业园区就地、就近开庭审理案件,充分发挥就近化解争议、一线普法宣传的作用。(责任单位:仲裁院)

(七)实施就业援助。对因企业裁员出现的失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其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及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提供创业培训、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责任单位:就业局)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协调处理企业裁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裁员结束后,要跟踪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对易出现反复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应对,不断总结经验,推动防范和应对企业规模性裁员工作有效开展。

2024年3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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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