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风险,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总工会 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0〕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本地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构建全市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定期研判、分级预警、分类处置体制机制,对劳动关系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风险做好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区域性劳动关系风险,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机制
将本地劳动关系风险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国际贸易摩擦影响较大的企业、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业态企业以及转制改制、兼并重组、关闭破产企业等作为监测重点。将经济运行、行业景气度、失业率和岗位流失率、企业经济效益等指标作为分析研判宏观经济形势的重要参考指标,将企业停工停产、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职工安置、经济性裁员、群体性欠薪欠保举报案件、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群众来电来访以及舆情社情反映等指标列为企业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的主要监测指标。依托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综治、维稳、公安、税务、信访等部门,乡镇、街道基层服务平台,社区网格构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三级网络。通过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劳动监察举报、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劳动争议接访、受理信访、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诉求反映、互联网舆情监测、大数据分析应用和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健全劳动关系领域信息监测基础数据,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报送制度,及时定期报送劳动关系风险情况,实时掌握本地区劳动关系风险变化和风险情况,提高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二)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定期研判机制
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商研判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根据劳动关系风险监测情况,发现预警苗头后及时对本市劳动关系风险进行会商研判,并定期对本市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影响因素、重大风险及发展趋势开展分析研判,提出应对措施,形成监测分析报告。会商研判情况及时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报告,并视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分级预警机制
劳动关系风险分为一般风险(一级预警风险以下情形)和一级、二级、三级预警风险。根据劳动关系风险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发展态势等情况,对劳动关系风险实行三级预警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级预警:(1)企业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规模裁员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2)企业拖欠集体劳动者(指占本单位劳动者60%及以上的,下同)工资或新产生欠缴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内的(不含签署缓缴协议的,下同);(3)个别行业、部分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风险,已经或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或集体停工,涉及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影响范围限于本区域内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二级预警:(1)企业出现100人以上、200人以下规模裁员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2)企业拖欠集体劳动者工资或新产生欠缴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3)少数行业、部分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风险恶化趋势,群体性事件或集体停工呈多发态势且涉及人数100人以上、200人以下,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市、州、直管市、神龙架林区以上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三级预警:(1)企业出现200人以上规模裁员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2)企业拖欠集体劳动者工资或新产生欠缴社会保险费超过6个月的;(3)多个行业存在劳动关系风险,群体性事件或集体停工频发,且可能出现跨省级区域或向全国蔓延的。
(四)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制定劳动关系风险处置预案。根据风险预警等级制定劳动关系风险处置预案,及时分类处置,及时妥善化解风险隐患。
建立劳动关系风险分级响应机制。一般风险信息定期报送。一级、二级、三级预警情况出现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在24小时、8小时、3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湖北省劳动关系风险防控预警信息情况表》,并研究确定和发出预警,做好本辖区处置。同时向企业印发《湖北省劳动关系风险预警通知书》。
依法处置劳动关系风险。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做好劳动关系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预警风险跟踪管理,确保预警信息及时消除。
四、职责分工
市总工会:落实上级明确的劳动关系重点监测点,每年重点培育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重点表彰的和谐企业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报送相关预警信息,指导和帮助企业及时妥善处理监测发现的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积极参与三方会商,通报相关情况,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应对劳动关系风险。
市工商联:发挥工商联职能作用,利用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做好会员企业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动态监测,报送相关预警信息,指导和帮助会员企业及时妥善处理监测发现的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积极参与三方会商,通报相关情况,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应对劳动关系风险。
市人社局:牵头做好本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及时组织三方开展风险研判、分级预警和分类处置。牵头制定本市劳动关系风险处置预案,监测职工安置及企业经济性裁员风险并报送风险预警信息,负责本区风险预警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协调相关成员单位进行风险处置应对;负责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革、企业裁员职工安置风险防范处置;指导企事业单位区分情况制定人员安置方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进行审核备案,及时掌握裁员动向,按照《企业规模裁员合规工作手册》要求,督促企业进行裁员备案,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稳妥有序组织实施职工安置工作。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监测企业工资拖欠、未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发风险并报送预警信息;对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依法进行处置,对需要通过司法、维稳途径解决的,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市社保局:负责监测社会保险费欠缴引发风险并报送预警信息,及时应对处置风险,对欠缴单位交由税务部门督促企业补缴。市仲裁院:负责监测集体劳动争议引发风险并报送预警信息;对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争议,调解不成的及时引导进入仲裁程序,并加强裁审衔接,妥善处置。市就业局:负责监测重点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并报送预警信息,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费返还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各乡镇人社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与本辖区综治、维稳、公安、税务、信访等部门及基层网格的联系,开展劳动关系风险矛盾摸排,监测劳动关系风险并报送预警信息,引导组织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争议,配合相关部门对风险进行应对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及时总结推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强化分工协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立足自身职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成员单位间要加强沟通协作与信息交流,同时加强与综治、维稳、公安、税务、信访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及早预防、及时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矛盾,保障社会安定稳定。
(三)规范信息报送。要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数据信息台账,实行劳动关系风险信息上报制度。一般风险信息每月20日前,一至三级预警等重大风险信息及时报送,重大活动或者重要节点要求实行一日一报的按期报送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无风险信息的实行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