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潜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潜江市拟纳入“十五五”污染物 排污权核定单位名单的公示(第二批)

2026/03/26 8.3k 阅读 507 点赞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鄂政办发〔2016〕96号)《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鄂环发〔2024〕3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市排污权交易工作,切实保障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求,我局拟对全市排污单位排污权开展核定。根据《湖北省“十五五”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工作方案》,在前期公示的基础上,对全市拟纳入“十五五”污染物排污权核定范围的排污单位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对拟纳入核定的第二批排污单位名单进行补充公示(附件)。

联系人:潜江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科 李倩    

联系方式:17371757955

附件:潜江市拟纳入“十五五”污染物排污权核定范围的排污单位名单(第二批).xlsx


                  2026年3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