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被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印章和证书作废的公告

2026/01/19 1.1w 阅读 520 点赞


各相关社会组织业务(行业)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33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下列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后未向我局上缴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登记证书)和印章,现公告其证书及印章作废,名单如下:

1.潜江市城乡供水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29005B77474650X

2.潜江康复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290050606678437

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