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诊所备案公示(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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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申报备案的诊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

医疗机构名称

设置单位(人)

经营性质

选址

诊疗科目

批准文号

潜江老新个体医疗机构何海潮口腔诊所

何海潮

营利性

潜江市老新镇烈士北路93

口腔科(2张牙椅)

20251230

对上述拟备案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卫健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联系电话: 0728-6242513

联系地址:潜江市红梅路东8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