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口派出所: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凸显公安职能
近期,市公安局浩口派出所以提高辖区“见警率、管事率”为基础,充分利用多元化解机制,扎实抓好源头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连续成功处置多起矛盾纠纷,消除社会面治安不稳定因素,有力维护了企业复工复产及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3月14日下午17时许,浩口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杨某向民警求助。经了解:杨某在春节前囤积服装准备节日期间销售,后受疫情影响一直关门歇业。期间杨某得知其门店内有污水流出,向房东及物业联系反映后,未得到妥善处置。3月14日,杨某查看商铺后发现,由于附近一餐饮店私自改建致商铺下水道堵塞,致使店铺内货物受损,经济损失严重。餐饮店负责人刘某拒绝承担责任,不愿协商处理。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民警迅速召集双方当事人、房东及物业经理,向当事各方详细解释此次疫情及相关管控措施的不可抗性,从法理、事理和情理三方面进行调解沟通,按照“一人受损,多方承担”的思路进行引导,经过细致的思想工作,当事双方顺利达成补偿协议,妥善处理了此事。
3月14日晚,浩口镇艾桥村村民高某与父亲散步时,遇到开车对向驶来的何某。因嫌何某汽车远光灯刺眼,高某与其发生口角,后引发肢体冲突。拉扯中,高某父亲被撞倒在地致头部受伤。
事发后,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鉴于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考虑到村民居家时间较长,情绪容易失控,在确认老人并无大碍后,民警决定暂时“冷处理”。民警先让双方当事人各自回家,关注动向。由民警和村干部分别与当事人沟通交流,耐心细致地进行劝解。因双方人员常年都在外务工,过年才回家,民警充分利用其在意面子的特点,于第二日早晨又邀请双方至派出所门口进行“阳光下的劝和”,双方当事人被民警的努力所打动,不到半小时,双方便达成协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