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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警方办理首起涉疫情刑事案件

2020/02/20 7.5k 阅读 208 点赞

我市警方办理首起涉疫情刑事案件

来源:潜江市人民政府


     不符合要求欲强行通过交通管控卡点,在被耐心劝返时不仅阻碍交通,更辱骂口咬执勤民警。近日,居民晏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潜江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也是潜江市自疫情防控战役打响以来办理的首起涉疫刑事案件。

     2月7日上午10时许,按照潜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安排,潜江市公安局泽口派出所民警在潜江市章华北路与晶鹏路交汇路口设卡执行交通管制任务,对往来车辆、人员进行管控。68岁的晏某某在不符合通行规定的情况下却试图强行闯卡。在民警对其进行耐心劝返过程中,晏某某躺在道路中间阻止车辆通行,对现场执勤民警进行谩骂,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民警执勤。执勤民警在依法将其强制带离时,晏某某又对民警进行殴打并咬伤一名辅警手部,最终被执勤民警强制传唤至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鉴于晏某某已涉嫌触犯刑法,且该案发生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潜江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指派单位办理此案,同时由一名市局领导及法制部门负责人跟踪指导。经缜密调查,多方取证,晏某某于2月15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独有偶,2月16日上午,潜江市老新镇村民曾某某欲通过卡口去集镇时因不符合通行规定强行闯卡,被执勤民警和村干部劝返过程中辱骂并撕扯民警衣服,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疫情防控战役打响以来,潜江公安累计办理涉疫情类行政案件14件,行政处罚30人,其中行政拘留(含并处罚款)22人,罚款6人,警告2人,刑事案件立案1件,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秩序持续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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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