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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保护】潜江警方查获两起非法捕捞案件

2018/12/16 2.0w 阅读 118 点赞

【长江大保护】潜江警方查获两起非法捕捞案件

来源:潜江市人民政府

     9月下旬,罗某和严某正在潜江高石碑镇长市村汉江码头闲逛,这时他们注意到,有渔民在汉江河域里使用电船捕鱼,两人内心不禁蠢蠢欲动,起了去汉江捕鱼的心思。抱着侥幸心理,两人当即决定去汉江河实施捕捞。而另一处的吕某也有这个想法,因想去汉江捞点野生鱼尝尝鲜,于是结伙驾驶着自己购买的渔船从高石碑海事局码头出发。

     就这样,罗某和严某驾驶着自己的渔船,由长市村汉江码头出发沿汉江河域下游实施电捕鱼,罗某在船尾负责驾驶渔船,严某在船头负责下电靶子、捞鱼。此时的吕某等人也沿着汉江河域捕鱼,并收获了不少“战利品”,“丰收”的喜悦让两伙人坚信这次行动肯定不会被发现,一定能顺利地满载而归,等两艘渔船行驶到了汉江潜江段杨湖水域,被四周的执法船包围时他们才发觉自己已经落入了圈套。 
     潜江市公安局环保支队接到市渔政管理局提供的线索后,迅速赶赴现场,与市水产局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依法扣押铁质渔船2艘及非法捕捞鱼货物160余公斤,并当场查获铁船、发电机组、电拖网、电线、渔获物等涉案物品。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捕捞对人类、渔业以及生态环境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和危害,请切勿为牟取私利从事非法捕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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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