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2016年潜江市公安局招聘特警特勤队员的公告

2016/11/22 1.9w 阅读 344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全市社会治安秩序,市委、市政府决定,市财政全额保障,由市公安局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特警特勤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人数、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为100名:
  1、一线特勤队员共85名,其中男性80名,女性5名。2、专职男性驾驶员7名。
  3、专职厨师3名(男女不限,其中白案1名)。
  4、专业技术人员5名(男女不限,其中财会人员2名,文宣人员1名,急救护理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凡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身高170cm以上的男性和年龄18周岁至25周岁,身高160cm以上的女性,裸眼视力1.0以上的青年均可报名。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职称和证书。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适应训练、巡防、军事化管理等特勤工作需要。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公安院校、体院(校)毕业生和具有相应的职称、证书的人员可优先考虑,专业技术人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曾经被公安机关聘用因违纪被辞退或自动离职的。5、被开除公职的。
  6、有纹身的。
  二、招聘人员待遇
  人月均收入3000 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免费提供食宿。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10月20起至11月20日。
  (二)报名地点:潜江市公安局所辖各派出所、潜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杨市办事处刘岭街拘留所旁)。
  (三)报名网址:http://www.hbqjjob.com(潜江公共就业服务网)
  (四)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驾驶证、专业技术证书或复员退伍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方可报考。2、报名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四、面试
  面试时间:11月25日,地点:特警支队。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五、体检和尿检
  面试结束后,招录办公室确定体检、尿检人员,并由市公安局于11月25日-11月26日组织统一进行体检、尿检,体检费考生自理,不收尿检费。
  六、体能考核
  11月27日-11月28日进行体能考核,考核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
  七、政审
  政审对象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其家庭情况及本人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并在《潜江市公安局特警特勤队员政审表》签名盖章。
  八、录用
  (一)经面试、体检、尿检、体能考核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排名前100名为拟录用人员。
  (二)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三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示后合格的人员,将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务合同后即可正式上岗。
  九、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如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录联系人:张警官(18672817776) 刘女士 (18696398502)
  附件:1、《潜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勤招聘报名表》
  2、《潜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勤队员政审表》


  2016年10月16日

潜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勤队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政治面貌 
现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毕业学校及  所学专业 特长 
个人简历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称谓姓名单位、职务或职业
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备注 
潜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勤队员政审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健康状况 
出生年月 籍贯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毕业院校及专业 
家庭详细通讯地址 
本人现实表现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的  历史现实表现情况 
  主要社会关系的  历史现实表现情况 
政审结论

所在村委会/街道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派出所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