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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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公安局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2018/08/21 1.6w 阅读 57 点赞

为贯彻落实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以下简称创森)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创森宣传力度,营造全方位、立体化、广覆盖的创建氛围,提高创森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制定创森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目标

不断扩大创森工作的影响力,引导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创森、人人参与创森、人人支持创森的良好舆论氛围,以实际行动为我市进入省级森林城市行列做出积极贡献,确保我市随机抽样调查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宣传时间

从即日起直到今年年底。

三、宣传形式

(一)组织开展创森宣传。市主干道沿线(含交通护栏)设置户外创森固定宣传标语。各单位利用墙报板报、横幅橱窗、两微一端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创森宣传,形成浓厚的创森工作氛围。重点宣传: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标准和条件、目的和意义,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主要任务、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好做法、好经验等(《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标语》附后)。

(二)组织开展知识普及。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化教育、科普知识宣传、创森知识竞赛等活动,向本单位人员普及生态文化及创森知识,提高本单位人员的生态意识,让本单位人员理解和支持创森活动,自觉参与到创森的各项工作中来。

(三)组织开展庭院美化。具有独立院落的单位、各派出所院内坚持落实美化保洁长效机制,定期组织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整治各自办公室及院内院外卫生,特别是窗口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要始终做到办公室干净整洁、秩序井然、内务规范。各单位要在院内周边搭配合理乔冠花草、适当种植花卉植物,将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塑造整洁清新、文明有序的良好形象。

(四)组织开展绿化活动。突出本单位绿化建设,做到能够绿化的地方全部绿化,广泛开展树木认建、认种、认养等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开展森林单位、绿色警营、绿色小区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绿化活动组织机制,不断提高广大民警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文明意识,尽责率达到85%以上,做好成活率和保存率的记录,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推广建筑物的屋顶、墙面、阳台、坡面、廊架等立体绿化形式,提升景观档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森宣传工作是扎实深入推进创森工作的关键。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和创森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好职责,确保创森宣传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创新特色,务求正面实效。在既定宣传模式的基础上,要紧贴生活实际,贴近社会民情,准确切入、灵活形式、新颖立意,向广大群众展示创森的实在意义,使关注生态、关心绿化、关爱森林成为社会主旋律。

(三)严格督促检查,加强检查验收。市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文办设在警务保障处)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创文办将适时开展检查调研,对好的宣传活动方式加以总结推广,对发现的不足之处,及时研究整改,强化职责,形成合力,力争早日实现创森目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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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