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省、市开展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和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医保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截至5月底,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自查自纠,主动上交违规问题线索17898条,其中,涉及不合理医疗检查和用药问题线索13886条;主动自查并上缴违规医保基金147万余元。
一是主动开展自查。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工作提示》,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深入学习领会关于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对2021年至2023年3月底前,特别是2022年7月1日至今年3月底发生的所有住院数据,聚焦检查检验、康复理疗项目,脊柱类耗材、种植牙耗材等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对自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基金,要主动上缴至医保基金专户。提示在5月30日前主动足额退回违法违规所得,全部整改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将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二是督导开展自查。5月22日至23日,会同卫健部门组成6个自查自纠督导工作专班,分别由市医保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区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导,再次强调“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督导医疗机构主动上交问题线索和违规基金。5月29日,再次下发《工作提示》,提示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自查自纠时间节点,上交问题线索和违规基金,并主动进行全面整改。
三是现场进驻自查。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期间,选派医保、信息、医疗方面的专家组建了两个工作专班,同时聘请第三方公司,现场进驻2022年度基金使用量大、排名靠前的2家三级医疗机构、3家二级医疗机构、3家一级医疗机构及涉及专项整治内容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在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整治的同时,帮助其开展自查自纠。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切实履行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和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职责,狠抓督导检查、整改落实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工作,找准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深层次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