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潜江市医保局紧紧围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主动作为,围绕医保经办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职工、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80%、70%左右,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排名全省第一,基金监管行纪衔接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并推广,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
3月,出台《关于加强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的实施方案》,将纳入协议管理的837家定点医药机构,划分为5个检查片区,分别由市医保局党组成员任组长,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全覆盖开展日常检查。

二、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8月31日,出台《潜江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

三、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10月21日,出台《潜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配置,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将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四、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
11月1日起,正式启动DIP支付方式改革模拟付费,覆盖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实现了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初步实现了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制度下,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以慢性精神疾病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日间手术按定额付费为辅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

五、医保信息化更便民
11月,正式上线医保移动支付功能,切实解决我市参保群众看病就医缴费排队时间长、多次跑等堵点问题。深入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启用医保自助服务一体机。

六、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
12月13日,出台《潜江市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2年版)》《潜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2年版)》,在决策权限范围内,制定完善了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整理以往碎片化医保待遇政策,完成与国家、省待遇清单不相符的政策制度清理。

七、开展医保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授权委托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为全市医保行政执法单位,对违纪违规问题立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2022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39家,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医药机构98家,追回资金1530万余元,其中,解除协议7家,解除涉医保医师资格5人,中止协议42家,媒体曝光45例,行政处罚3起,移交司法机关5起,纪检部门立案4人,组织处理5人。

八、做好价格招采工作
2022年,先后组织全市28家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国家、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截至目前,共有14个批次、372种、1011个品规的集采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在我市实施执行,涉及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用药,价格平均降幅高达53%,人工髋关节、膝关节平均降价82%。

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便民
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特殊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全市61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14家定点零售药店全部纳入异地就医定点范围;将异地就医经办服务下沉村(社区),实现异地就医备案在市域内三级通办。

十、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2022年 认真梳理历年来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的文件,印制《潜江市医疗服务价格》(2022年版),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