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关于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 2026/02/14 1.5w 阅读 152 点赞 查看原文根据《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鄂医保办〔2025〕16号)规定,结合我市区域规划设置要求,现将湖北百佳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白鹭湖店等2家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同时设立6个月政策辅导期,名单予以公布。序号名称地址1潜江市温心血液透析中心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梅咀社区三组特1号6楼2湖北百佳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白鹭湖店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红花路179号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