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潜江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版)》《潜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4年版)》约定,现中止和解除3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状态 |
1 | 潜江市宏康药房二分店 | 潜江市周矶办事处兴隆路1号 | 中止 |
2 | 湖北永联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铁匠沟店 | 潜江市张金镇铁匠沟村陵园路8号 | 解除 |
3 | 广华办事处个体医疗机构葛玉芝西医儿科诊所 | 潜江市广华办事处广华集贸市场 | 解除 |
参保人员在上述医药机构协议中止和解除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