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医保局对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关于印发<潜江市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潜医保发〔2024〕25号)需继续施行,其有效期延长2年,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现将《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延长有效期 |
1 | 《关于印发<潜江市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 (潜医保发〔2024〕25号) | 有效期延长2年,至202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