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2022/04/25 8.3k 阅读 183 点赞

根据《关于开展新增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的经办流程(暂行)》规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组织评估专家组对本年度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将以下医药机构纳入潜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自4月25日开始,4月29日结束。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728-6297525。

附: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2022年4月25日


新增医药机构公示表(2022.4.25).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