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潜医保发〔2020〕5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病种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共32个,具体病种为: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高血压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重症糖尿病、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症、慢性骨髓炎、地中海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恶性肿瘤(含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肝硬化、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心脏起搏器安装术后、扩张型心肌病、癫痫、股骨头坏死、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二、申报资料
二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限专科疾病)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红章)、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三、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31日,法定工作日受理,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实行实时申报)。
四、申报地点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大厅(园林街道办事处东风路85号)。
五、其他须知
(一)根据申报期间防控要求,请前来申报人员积极配合,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测量体温,佩戴好口罩,有序排队,排队间隔保持1.5米。
(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最终评审结果在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申报人由于身体不适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报。
(四)咨询电话:0728-6244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