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根据《市委农办关于印发<2023年潜江市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潜江市民政局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一是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乡村振兴社会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民政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加强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强化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困难信息上报”APP运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坚持纠正社会救助领域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
二是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为民爱民‘救’在身边”基层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实践活动,结合2023年城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核实纪委监委反馈的问题线索,开展专项审计整改“回头看”,进行多轮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兜底保障过程中救助不及时、不精准和管理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立行立改,销号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行见效,走深走实,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三是注重监督,确保工作成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务实效要求,分阶段稳步推进和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加强实名投诉举报社会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追责问责力度,将对查实行为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予以严肃处理,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特别是村民委员会干部的“高压线”意识,切实增强基层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