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5/03/30 2.4k 阅读 238 点赞

潜江市老干部艺术团:

你单位于2025年3月26日,在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向我局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该变更申请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准予变更登记。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变更为蔡晓雯,其身份证号码为42242919670617XXXX。

请于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429005565479100T,证书有效期限为2025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