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我单位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予以公布。
上述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4年7月16日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我单位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予以公布。
上述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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