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潜江市民政局拟撤销登记事先告知送达公告

2022/11/01 5.6k 阅读 258 点赞

下列社会组织因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30条第3款、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社发[1996]10号)第13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25条第3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2005年民政部令第27号)第10条的规定,拟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2022年10月11日,本机关已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通知书,现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视为已经送达。如下列社会组织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31日


本机关地址:潜江市江汉路28号  邮政编码:433100

联系电话:0728—6240945


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如下:

一、社会团体

潜江市养猪协会、潜江市农业生产资料协会、潜江市家居行业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潜江市弘文教育培训中心、 潜江市龙湾镇曙光幼儿园、潜江市全A教育培训中心、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润基艾星幼儿园、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成就教育培训中心、潜江市鸿福养老护理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