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市民政局关于收养评估项目邀标公告

2020/11/03 9.2k 阅读 259 点赞

市民政局关于收养评估项目邀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0年收养评估

二、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三、应标条件

评估机构和人员资质条件

第八条  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

(二)具有法人资格;

(三)业务范围包含社会调查或评估,或具有开展政府部门委托的收养评估项目经验;

(四)有2名以上专职从事评估工作的正式聘用工作人员或社会工作者;

(五)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收养评估人员应当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经过市州以上民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收养法律、法规和评估业务培训,具备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社会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社会调查或评估工作1年以上;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儿童)教育学、儿童护理学、儿童医学、儿童心理学且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工作2年以上;

(四)具有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资格,且从事婚姻家庭咨询工作2年以上;

(五)具有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且从事心理咨询工作2年以上;

(六)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且从事婚姻家庭类法律咨询服务或诉讼2年以上;

(七)从事其他与婚姻、家庭或儿童相关行业2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四、应标地址和联系人

应标地址:潜江市江汉路28号(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应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

联系人:孙敏  0728-6233545

2020年11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