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2018年,市财政下达482万元,现将有关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市财政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潜政办发[2010]150号)文件规定: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基金,市政府每年从土地有偿收益中提取5%列入基金,用于发放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审核发放由市民政局负责。
三; 其他应填写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资金 | 全市 | 用于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 | 482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 | 方治晶 | 13886991688 |
备注:
监督电话:6242960
单位名称:潜江市社会救助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