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潜江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18年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城乡低保在册对象和临时救助对象入户核查。
二、招标时间
2018年11月6日--14日
三、招标单位
潜江市社会救助局
四、投标人资质资格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无违背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二)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有《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均在有效期内,参与本项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具备市场调查服务资格,或具有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要求
(一)严格按照《潜江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细则》、《潜江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操作规程》、《潜江市城市低保“按标施保”实施方案》、《潜江市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实施细则》、《关于<潜江市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核查。
(二)逐户核查并全面、准确填写《潜江市城乡低保对象核查登记表》和《潜江市临时救助对象核查登记表》,并按核查名单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三)出具《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城乡低保对象核查评估报告》及《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临时救助对象核查评估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理、完整。
(四)提供逐户核查的视频、音频、图片等佐证材料,包含:(1)二分钟入户调查视频;(2)身份证、户口本影印件;(3)家庭困难证明;(4)其它必要的资料。
(五)将核查情况导入湖北省社会救助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六、服务价格
每户核查费用100元,约1200户(以实际核查户数为准),共计12万元。
七、项目开标
2018年11月15日上午9点,在市社会救助局4楼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参与投标的公司参加,并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等相关资料。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与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评标差错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张明伍 13507228551
2018年11月6日
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