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对2017年度民政工作实行量化考评的通知
潜民协领发〔2017〕1号
市民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关于对2017年度民政工作实行量化考评的
通 知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省、市“两会”及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促进民政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和创新发展,市民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2017年区、镇、处民政工作量化考评表》,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制定落实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保证全年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年终,市民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对各地的民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2017年区、镇、处民政工作量化考评表
2017年3月7日
潜江市民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印发
共印180份
附件:
2017年度区、镇、处民政工作量化考评表
项目 | 工作目标 | 自评 得分 | 考评 得分 |
社会 救助 工作 (20分) | 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健全,“有窗口,有专人,有责任”(制度、流程、资料可查)(2分) | ||
低保公示常年规范,镇村两级有固定公示栏分别不低于15㎡和6㎡,社会救助信息公示全面、更新及时。(3分) | |||
城乡低保严格按标施保,对象认定精准,动态管理及时,重点救助到位,信息录入准确,档案资料齐全。 (4分) | |||
临时救助对象准确,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年度资金结余不超过10%。(2分) | |||
镇政府在医疗机构设立固定医疗救助宣传栏,开展“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申请材料合格率达100%。(2分) | |||
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应保尽保。建立一人一档纸质、电子档案,签订分散供养协议。对象衣、食、住、医、葬得到有效保障。(2分) | |||
农村福利院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规范(有预算,每季度扎帐),无违规使用资金,“三公开”到位;失能供养对象达80%,制度、资料健全;运行安全。(4分) | |||
全年无因救助政策未落实的信访上访。(1分) | |||
项目 | 工作目标 | 自评 得分 | 考评 得分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5分) | 各区镇处选择至少1一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及时下拨省级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村级办公场所、村务公开栏建设;开展检查、督导、验收。(5分) | ||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组织策划社区公益服务创投项目,及时下拨省级专项经费;深化社区“一居一品”或”一居多品“特色创建工作。(2分) | |||
加快对不达标社区公共服务站的新建或改扩建,及时上报工程项目进度,保障配套经费投入。无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任务的区镇处不扣分。(3分) | |||
完成“难点村”治理任务,及时下拨省级补助资金,优先用于“难点村”村级场所建设和村务公开栏制作,及时开展“难点村”检查验收。无“难点村”治理任务的区镇处不扣分。(3) | |||
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制作村务公开栏,按规定时限、内容、方式予以公开,修订完善各地村规民约;有效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督办检查。(2分) | |||
救灾 救济 工作 (10分) | 执行灾害期间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灾情发生后一个半小时内上报灾情,灾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灾情续报,灾情稳定后,1日内核定灾情上报。(3分) | ||
10月10日前上报《年景分析报告》、冬春荒需政府救助请款报告和救助台帐,10月25日前上报《灾情年报》。(2分) | |||
按规定使用救灾资金表册卡、灾民申请救助登记表、灾民救助花名册、灾民明白卡使用规范。收到救灾款15日内拟定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和救助台账并上报市民政局。(2分) | |||
做好“两属两户”农房保险工作。(1分) | |||
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1分) | |||
城市社区普遍创建减灾示范社区,无城市社区的镇处确定一个集镇或农村社区创建减灾示范社区。(1分) | |||
项目 | 工作目标 | 自评 得分 | 考评 得分 |
财务 管理 工作 (12分) | 认真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计法》及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日常工作,规范进行账务处理,圆满完成日常会计报账、记账、对账工作;按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2分) | ||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民政资金(含农村福利院),确保民政对象准确,无优亲厚友现象;五保对象公开透明,实有人数与上报数据一致,无虚报冒领现象;民政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各项资金发放凭证规范,审批手续完善。(4分) | |||
加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基本规范》,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申报审批程序,严格按工程合同及进度拨付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工程合同及进度拨付资金,无挤占挪用攺变资金用途现象。(4分) | |||
勤俭节约,杜绝乱支乱花,切实减化一切不必要的形式,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同比压缩。(2分) | |||
双拥 优抚 工作 (11分) | 优抚对象待遇审核认定符合政策,程序合法,档案资料齐全。(2分) | ||
加强优抚政策宣传,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不出现因政策不落实而引起复退军人集体上访。(2分) | |||
军烈属家庭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1分) | |||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机制健全,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分) | |||
加强优抚数据标准化建设,优抚数据核查率达到要求。(1分)。 | |||
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2分) | |||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1分) | |||
项目 | 工作目标 | 自评 得分 | 考评 得分 |
殡葬 管理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和未成年人社会救助(14分) | 加强《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办、国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和市民政局等10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积极推行骨灰堂、草坪葬、墓碑小型化等节地生态安葬模式。有殡葬工作领导班子。(2分) | ||
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理念,打击棺木市场,坚决杜绝土葬、套棺重葬和乱埋乱葬等现象发生。(1分) | |||
强化遗体接运监管,使用专用殡仪车接运遗体,无遗体外流火化现象,火化率达100%。(1分) | |||
加强本区域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辖区逝世居民必须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办理丧葬事宜。(1分) | |||
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工作,做好救助信息记录,规范档案管理,做好与市救助管理机构对接工作。(0.5分) | |||
在民政办和行政服务大厅民政窗口设有流浪乞讨人员和困境未成年人临时救助牌。(0.5分) | |||
做好“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有工作安排、救助档案资料、图片资料。(0.5分) | |||
救助管理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内容清晰、有据可依、手续齐全、档案完整。(0.5分) | |||
贯彻落实市政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组织协调工作机制。(2分) | |||
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资料齐全,信息录入完整,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建立困境儿童档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工作,有帮扶档案。(2分) | |||
建立村(社区)儿童工作信息员制度;有未成年人活动室,并挂有“儿童之家”牌子。(0.5分) | |||
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有专题会议资料,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活动资料和活动图片。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2分) | |||
开展社会孤儿政策宣传、及时将孤儿纳入社会保障;做好残疾孤儿“明天计划”申报工作。(0.5分) | |||
项目 | 工作目标 | 自评 得分 | 考评 得分 |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工作 (10分) | 认真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慈善活动。(1分) | ||
认真开展慈善助学、慈善助残、慈善助医等相关的慈善救助工作。(1分) | |||
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按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死亡或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取消。(1分) | |||
对辖区内已开始运营的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其解决遇到的问题。(2分) | |||
结合本辖区工作特点积极营造良好的福彩销售氛围,做好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1分) | |||
协助辖区内投注站开展个性化、特色化的营销工作,推动站点多票种销售(2分) | |||
确保辖区内福彩销售工作不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1分) | |||
配合市福彩管理中心在当地开展相关活动。(1分) | |||
区划 地名 界线 管理 工作 (3分) | 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一是顺利通过省级地名普查验收;二是积极配合市地名普查办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推广地名公共化服务,深入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地名文化建设;三是做好所辖区域地名标志的维护工作。(2分) | ||
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及进调处矛盾,上报情况。(1分) | |||
老龄 工作 (3分) |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落实“五个老有”,切实做好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继续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2分) | ||
认真做好老年人上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积极为老年人服务,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1分) | |||
民间 组织 管理 工作 (2分) | 督促本地社会组织依法按时参加网上年检,协助市局查处非法社会组织,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