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公示

2024/12/09 1.9w 阅读 231 点赞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现将2023年度潜江市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我市共有81家劳务派遣单位,除20家劳务派遣单位本年度不需提交2023年度经营情况外(20家机构为新设立公司和新增劳务派遣分公司),61家单位需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提交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其中53家劳务派遣单位提交了2023年度的劳务派遣情况报告,8家劳务派遣单位未提交劳务派遣情况报告。现将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反映情况。

受理举报部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电话:0728-6251856。

附件: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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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