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聚焦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推动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建设,切实扩大居民医疗保障的受益面,提高门诊医疗保障水平,确保门诊统筹覆盖全市所有参保城乡居民,惠民便民传递“医保温度”。
政策引领制度明。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潜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政策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门诊统筹待遇政策、基金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等内容。坚持统筹共济,保障基本,以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为依托,实现门诊统筹基金总额控制,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调整完善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对参保城乡居民因意外伤害产生的住院费用,符合赔付条件的,按比例进行赔付。
全面核查监管严。采取日常核查、专项核查、举报核查等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建立以保障水平和人民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确保政策依法依规落实到位。目前,已组织专班对全市410家村卫生室开展门诊统筹核查工作,通过数据提取、现场核查、走访核实三种方式,查处医保基金违规使用案例11起,曝光典型案例1起。同时,坚定配合严厉打击各种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疗保险政策惠民、便民、利民。
为民服务效果实。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基金支付实行总额打包支付政策,将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头包干分配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发挥好居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就近就医,缓解大医院接诊压力,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截至目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31.95万人次,基金支出4239.19万元,大幅度提高了参保人员的门诊待遇水平,满足了参保人员“小病不出村、大病不耽误”的就医需求;享受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待遇2309人次,基金支付金额1260.68万元,有效减轻参保患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