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城区社区布点规划(2019-2035年)》规划公示
第一条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大将社区建设提升到新时代构建社会治理体系的新高度,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为合理进行潜江市园林城区社区的规划布局,充分发挥社区在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激发基层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潜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潜发〔2018〕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园林城区社区布点规划(2019-2035年)》。
第二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园林城区,包括园林办事处、泰丰办事处、杨市办事处、高新区规划用地范围。
第三条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幸福社区、活力社区、健康社区、智慧社区”为总目标,构建规模合理、边界清晰,便于居民自治、便于居民生活、便于办事处管理、便于规划管理与控制的社区空间体系和15分钟居民服务圈,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多元化的社区服务。
2.设施配置目标
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和《潜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至2020年、2022年、2035年,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80%、85%、100%。
第四条建设规模
对于已开发建设的社区,规划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用等方式分类引导,尽量达到每百户32平方米的标准。对社区实施配套条件确实很困难的部分老城社区,通过论证,规划考虑与周边社区共享来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规划引导说明。
对于新开发建设的社区,考虑规划远期,对不同类型、不同区位的社区的特点,按照不同标准,差别化配置的原则适度进行规划的超前引导。如对东部高铁片区、紫月湖片区等新开发建设的社区,考虑人居条件改善和未来设施配套留有余地,规划适当提高了社区配套面积标准,按照每百户40—60平方米配置。
根据《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潜发〔2018〕14号),为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城市社区需按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
第五条布局规划

园林办事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面积(h㎡) | 实施建议 | 位置 |
1 | 徐角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47.82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2 | 深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76.53 | 选址新建 | 晶鹏路以北,长渠大道以东 |
3 | 梅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68.94 | 选址新建 | 殷台路以南,章华大道以西 |
4 | 马昌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50.83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5 | 辉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70.45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6 | 三板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49.38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7 | 东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27.51 | 选址新建 | 丽景园小区大门口 |
8 | 江夏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31.49 | 选址新建 | 航运小区内 |
9 | 建设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24.99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10 | 红军路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45.11 | 选址新建 | 红军路塑料厂休干巷正对面 |
11 | 东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106.17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12 | 西堤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31.81 | 调剂 | - |
13 | 小东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21.06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14 | 金陵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21.2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15 | 物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22.23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16 | 笔架山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278.51 | 选址新建 | 袁光大道以右,江汉路以北 |
17 | 喻家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42.21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18 | 袁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128.78 | 选址新建 | 袁杨路以东,育才路以北 |
19 | 大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106.96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20 | 梅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98.24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21 | 光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275.55 | 选址新建 | 环卫用地 北边 |
22 | 月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223.99 | 选址新建 | 兴盛路以南 |
23 | 紫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460.16 | 选址新建 | 紫月路以北,华月路以南 |
24 | 马家台社综合区服务中心 | 238.76 | 选址新建 | 红梅路以南,城南河路以西 |
25 | 章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64.01 | 选址新建 | 兴盛路以南,章华大道以东 |
26 | 雅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62.68 | 选址新建 | 长渠路以东,红梅路以北 |
27 | 红庙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81.17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28 | 城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48.85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29 | 南浦路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50.18 | 调配 | 喻王巷,城南无盗社区对面 |
泰丰办事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面积(h㎡) | 实施建议 | 位置 |
1 | 南荷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46.77 | 选址新建 | 实验高级中学以西 |
2 | 太丰垸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153.52 | 选址新建 | 东城大道太丰新居小区内 |
3 | 青龙沟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91.69 | 选址新建 | 潜阳东路城东加油站以南 |
4 | 棉原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55.24 | 选址新建 | 泰丰路加油以北 |
5 | 小南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33.4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6 | 规划社区1综合服务中心 | 97.04 | 选址新建 | 碧桂园珑悦小区内;御珑国际小区内 |
7 | 规划社区2综合服务中心 | 96.98 | 选址新建 | 兴盛路以北 |
杨市办事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面积(h㎡) | 实施建议 | 位置 |
1 | 鑫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175.65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2 | 翰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376.34 | 选址新建 | 刘杨路以南,江汉环保厂以东,特校(六支渠)以南 |
3 | 规划社区1综合服务中心 | 209.88 | 选址新建 | 县河以东,紫月路以北 |
高新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面积(h㎡) | 实施建议 | 位置 |
1 | 汉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183.23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
2 | 规划社区1综合服务中心 | 164.53 | 选址新建 | 化工二期还建用房内 |
3 | 泽口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465.62 | 现状保留、新增社区服务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