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民政局撤销社会组织公告
下列社会组织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第250号令)第三十六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潜江市金融学会、潜江市钱币学会、潜江市地方国际税收研究会、潜江市水产品产销协会、潜江市廉政文化研究会、潜江市积玉口镇农业用水协会、潜江市高石碑镇农民用水户协会、潜江市民办教育协会、潜江市温州商会、潜江市农业机械协会、潜江市企业联合会、潜江市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潜江市广场舞协会、潜江市电子竞技协会、潜江市物流协会、潜江市葫芦丝巴乌协会、潜江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潜江市幸福老人棋艺交流中心、潜江市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活动中心、潜江市喻家台留守儿童服务中心、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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