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对全市社会组织开展2018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2019/03/12 1.8w 阅读 131 点赞

关于对全市社会组织开展2018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全市社会组织开展2018年度年检工作的

通      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社发[1996]1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于2018年5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时间

2019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年检内容

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参与脱贫攻坚情况等。

四、年检程序

根据省政府有关政务服务“一张网”的文件要求,原湖北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已关闭,所有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年检等事项今后统一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办理。可点击“湖北社会组织网”(http://mzt.hubei.gov.cn/gk/shzzxxgk/)上的社会组织入口链接,下载并详细阅读操作指南。

(一)社会组织网上申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社会组织年度检查,选择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区域选择潜江市,然后点击在线申请,法人用户登录(账号为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密码为原年检密码)。若不能登入,请详细阅读相关操作指南并重新注册,再登入。进入年检系统,如实填报《年检报告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社会组织在网上填报完所有资料并核对无误后,由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直接登记除外)。业务主管单位登录湖北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http://hbshzz.hbmzt.gov.cn),在首页点击“民政登记机关及业务主管单位入口”进入窗口,在左侧菜单栏里点击“年检”进入年检系统,对社会组织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查后网上签署年检意见。

(三)《年检报告书》经业务主管单位网上初审和我局网上终审通过后,社会组织打印《年检报告书》(2份)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社会组织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连同登记证书(副本)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送我局。我局确认后,在登记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结论章。实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网上提交成功后直接由我局网上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在2018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实行年报制,登记管理机关不再下年检结论。

(四)在2013年11月第一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被评为4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共15家),证书有效期已到,年检时应提交审计报告。

(五)在向我局报送《年检报告书》时,一并上报《全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019年、2020年参与脱贫攻坚的年度计划和2018年度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五、年检要求

(一)各业务主管单位应加强主管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工作指导,督促其按时年检,履行管理职能。

(二)社会组织要认真、正确填报《年检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确保填报情况及数据真实有效。

(三)2019年5月31日以后,年检网上系统自动关闭,登记管理机关不再受理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检事宜。

(四)对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三个月。整改期满,社会组织应当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对拒不参加年检、整改未通过的社会组织,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据情节纳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或者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及连续三年年检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撤销登记。

六、年度检查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潜江市江汉路20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民政局院内)

年检联系电话:0728-6240945   QQ群:239983214

相关问题技术支持电话:027-50657024 87262120

全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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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