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资金扶贫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2018年,市财政下达434万元,现将有关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部门预算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2018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同意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标准提高到9120元/年。城市三无对象标准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1120元)。
2.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17〕10号)照料护理标准中的增加部分根据其生活自理能力,按照城乡特困人员分别确定,其中: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按照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1200元/年)增加照料护理经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对象,人均照料护理经费在扣减基本生活标准基础上增加至我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170元)的33%。
三; 其他应填写
四、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1 | 特困人员供养 | 全市 | 用于特困供养人员生活 | 市财政 | 方治晶 | 13886991688 |
备注:
监督电话:6242960
单位名称:潜江市社会救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