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福利院公益服务经费扶贫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2018年,市财政下达25万元,现将有关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部门预算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鄂民政发[2007]42号,从7月1日,农村福利院公益服务经费由县级财政按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0元/人.月的标准安排经费,省级财政按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 其他应填写
四、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1 | 农村福利院公益服务 | 全市 | 用于农村福利院管理经费、日常公用支出等 | 市财政 | 方治晶 | 13886991688 |
备注:
监督电话:6242960
单位名称:潜江市社会救助局
附件: